排煙風機選用首要操控參數為作業溫度,風量,全壓,功率,噪聲,電機功率,轉速及軸功率。排煙風機在介質溫度不高于85℃的條件下應能長時間正常作業。排煙通風機應確保:當運送介質溫度在280℃時能接連作業30min,并在介質溫度冷卻至環境溫度時仍能接連正常作業。
在額外轉速下,在作業區域內,通風機的實測壓力曲線與闡明書中給定的曲線應滿意下列規則:離心式排煙通風機在規則的流量下,所對應的壓力值誤差為±5%.
排煙通風機在闡明書中給定的工況點下的比A聲級噪聲限值應契合JB/T8690-1998的規則。 排煙風機可采用一般鋼制離心式通風機。排煙風機標準按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標準》中的規則。排煙風機小風量為7200m/h,大風量不宜超越60000m/h(指一個排煙分區的大風量)。
排煙風機風量應按所需求的風量值添加不小于10%~20%的殷實量。防煙加壓通風機的風壓值應按排煙系統晦氣環路進行核算,并確保在防煙樓梯間內余壓值40~50Pa.前室、合用前室、消防電梯前室。
流亡層等內部的余壓值25~30Pa.排煙系統的風機宜獨自設置。排煙風機的方位宜處于排煙區的同層或上層。